欧洲联赛冠军杯2006-2007的欧冠杯介绍
分组赛阶段有32个名额,其中16个直接分配给卫冕球队以及15支来自欧洲最高排名的联赛冠军及亚军。欧洲足协根据多年欧洲赛事的往绩作统计数据,为欧洲各国联赛定立排名。
截至01-02球季,欧洲九大联赛排名依次为西班牙、意大利、英格兰、德国、法国、荷兰、土耳其、希腊及俄罗斯。这九国联赛冠军将直接晋身联赛冠军杯的最后卅二强,九大联赛前六位的亚军亦获此优惠。余下的16个席位则由总数三圈的外围赛来决定晋级球队。 比赛共分五个回合,包括三轮外围赛、两轮分组赛、半准决赛、准决赛及决赛。
外围赛、半准决赛及准决赛都是以淘汰赛形式,采取‘主客制’决胜负;若主客两回合总计入球数相同,则计算作客入球优惠,若仍未能分出胜负,则须加时再决胜负,加时赛制将采用加时上、下半场各15分钟进行,今届欧洲足协将取消黄金入球制度,两队必须完成加时上、下半场才计算总成绩,加时入球较多一队胜出,若两队入球数相同则计算作客入球优惠,倘若加时两无纪录,则以十二码分胜负。
从外围赛晋身至分组赛,第一轮分组赛的32支球队会被分成8组,每组4队,对赛6场后计算绩分,若同组内出现绩分相同球队,则以对赛成绩计算,每组首次名进入第二轮分组赛,而成绩最佳的第三名则可以参加足协杯卅二强赛事。
晋身次回合分组赛的球队同样分成4组,每组4队,对赛6场后计算绩分,若同组内出现绩分相同球队,则以对赛成绩计算,每组首次名晋入八强。
八强赛将以抽签形式分成四组,而第二轮比赛曾经同组的球队不会再重覆对赛;而同属一国的球队亦尽可能不对垒。每组由出线的首名对另一组的次名,两队进行主客制淘汰方式晋身四强。半准决赛及准决赛都以淘汰赛形式,采取‘主客制’决胜负。
决赛:
决赛地点定于中立的球场举行,以确保两队均无主场优势,以一场比赛决胜负。若90分钟内打成平手,则须加时再决胜负(加时赛制将采用加时上、下半场各15分钟进行,今届欧洲足协将取消黄金入球制度,两队必须完成加时上半场或完成加时上、下半场才计算总成绩。若加时上半场完结能分出胜负,则毋须进行加时下半场赛事)。倘若加时仍未分出高下,则以十二码决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