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机构沿革
1962年10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
1967年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常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常州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下设审理组,代行法院工作。法院原有的组织机构全部被废除。
1973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办公。
1980年1月,设秘书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司法行政科和法制顾问处。同年3月,司法行政科和法制顾问处划归市司法局。
1982年3月,秘书科改为办公室。
1984年1月, 撤销刑事审判庭,成立刑事审判庭改为第一刑事审判庭、第二刑事审判庭,成立人事教育科。
1985年9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江苏省分校常州分部成立。
1986年,设立司法行政科。
1988年,增设告诉申诉庭、行政审判庭和执行庭。
1989年,人事教育科分为人事科和教育科。
1990年,成立监察室。
1991年,成立政治处。
1994年,撤销经济审判庭,成立第一经济审判庭和第二经济审判庭,设立法医技术室。
1995年,成立法警大队和赔偿审判庭。
2001年内设机构:第一刑事审判庭、第二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第一经济审判庭、第二经济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法警支队、法医室、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研究室、宣传处、行政处、教育培训处。
院址变迁情况:
1962年,院址在青果巷154号。
1997年,永宁北路6号新建办公大楼竣工并交付使用,院址设此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