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餐饮店需要办什么证件?
法律主观:
开饮食店要办理如下手续和证件: 1、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2、 营业执照 。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3、排污许可证。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简称,在《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规定:国家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许可证管理。 4、消防许可证。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