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的贷款另一方要还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离婚后一方个人借债另一方一般不 承担还款责任 。但如果该债务虽然属于一方名下,但实际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10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