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能要回彩礼钱吗
法律主观:
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涉及到彩礼的返还时,不仅需要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判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而且还需要结合双方的交往时间、密切程度、为对方的花费、和是否怀孕生育子女等特殊情况来判定彩礼返还的多少。另外法院在判决彩礼返还案件时,还需要将单方赠与、双方交往中必要的费用与彩礼进行区分,在以上全部考虑的基础上,针对个案确定返还彩礼的范围和具体数额。,根据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彩礼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从严格的法律角度上来说,彩礼只有在婚前给到女方时,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只是办理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支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