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香港出生父母可以享受什么福利
想在香港生孩子通行证好办吗??如果孩子在香港出生了父母可以享受去100多个国家免签证待遇吗?以及好移民待遇吗...
想在香港生孩子通行证好办吗??如果孩子在香港出生了父母可以享受去100多个国家免签证待遇吗?以及好移民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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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香港生孩子通行证好办吗??- 这个通行证的问题, 只要你的肚子变大之前, 去办理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就OK了, 反正是一年两次入香港签注的.虽然香港在罗湖那边有要检查孕妇是否以登记或什么之类的, 你可以找一些生孩子中介,他们会安排你坐车过皇岗口岸的(因为过香港的时候连车都不用下).
如果孩子在香港出生了父母可以享受去100多个国家免签证待遇吗?- 那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啊, 孩子自己是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然后孩子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护照.
针对中国籍孕妇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於2007年公布有关增加住院费与及限制入境方法包括:
入境处禁止看似是怀孕超过28周而未有前事预约医院的中国公民於陆路入境,卫生署派驻医生及护士协助。
医院管理局制定预约制度与指标,要求各公立医院只同时处理1.2万位非香港居民孕妇,而香港居民孕妇不设上限
医院管理局提高公立医院非香港居民孕妇最低收费,已预约为3.9万港元,未预约为4.4万港元(后来加至4.8万港元),未包括住院费与手术费。
在此之前,医院管理局对非香港居民孕妇收费,单是每天住院费已是3300元,三日两夜收费最少20000元,那时已经收回成本。换句话说,医院管理局的新收费并非单纯为收回成本,而是旨在减少非香港居民孕妇前来公立医院的意欲。
然而,这些措施也同时影响到中港家庭,特别是母亲没有香港居留权而父亲有的家庭,他们与庄丰源的例子折然不同,因为在香港产子的中国孕妇,有八成都是其丈夫为香港永久居民。「准来港妇女关注组」要求政府取消对他们的歧视.
香港人身分危机
香港媒体指内地孕妇到香港分娩,以骗取综援,其主张为这些婴儿是香港永久居民,可以立即享用香港社会福利与及其他资源,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教育开支与其他基础建设,加大政府财政压力,并且会转嫁到纳税人(尢其是中产阶级)身上。2007年5月,香港浸会大学社会系副教授梁汉柱指出,不少相关报导所用的数字都是以偏概全或甚至「创作」的,忽视有关子女并不是天生就是低水平或低学习能力,而是客观因素使他们身处中港分裂家庭,处於客观上结构性困难的成长过程。他进一步指出把这些结构性困难归纳为「个人问题」,是对人本身的不尊重。有关的标题包括:
司法种人祸 综援败身家 (《太阳报》评论)
人口问题变计时炸弹 涌港内地产妇飙18倍 (《头条日报》)
内地孕妇港生子 福利无底洞 (《香港经济日报社论》)
政府的人口政策正正是偏重控制流入人口的水平,包括「专才」与「投资移民」。人口政策支援小组[来源请求]召集人黄绍伦指出:中国大陆孕妇来港产子对香港的行政和医疗系统构成一定压力,而且会带来很多不稳定及无法估计的因素,皆因现时无法掌握这批婴儿将来会否留港发展,因此香港政府很难把有关问题纳入香港长远人口政策上。曾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亦强调任何人都无法估计这批婴儿将来会有多少留在香港生活,而且当这批婴儿在香港生活时,在基於人道原则下又不能阻止他们的母亲申请来港定居。她的论点意味著任何人都完全无法掌握未来几年香港的人口增长,令香港政府无法掌握将来如何分配资源在教育、医疗、房屋和福利上,继而令香港在长远发展和规划上处於被动状态。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亦曾在《明报》评论中指出解决出生率偏低和人口老化的问题不能单靠中国大陆孕妇来港产子,因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已发展国家或地区会用吸引外地孕妇前来产子的方法来增加劳动力。
多次香港居留权争议所引起的都关乎到香港人身分危机,又或者「香港大陆化」。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干事孔令瑜指出,无论人大释法,中国孕妇政策,人口政策,新移民政策,其实都是以钱做籍口,以财政压力制造FUD,以钱去堵住中国内地孕妇,变成认钱不认人的医疗制度与社会风气,最终仍然在政策领域上「香港大陆化」。
申请往香港、澳门定居的条件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申请人需同港澳居民有合法婚姻关系,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子女同行。
2. 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申请人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地区,身边确无子女照顾。
3.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和澳门地区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一方在港澳定居,子女为14岁以下内地居民。
4. 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指港澳亲属身边无直系亲属,去世后,需内地子女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产业,对多人共同享有继承权的,只受理一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
5. 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近亲属”指兄弟姐妹)。
等你满了六十岁就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了.
如果孩子在香港出生了父母可以享受去100多个国家免签证待遇吗?- 那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啊, 孩子自己是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然后孩子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特区护照.
针对中国籍孕妇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於2007年公布有关增加住院费与及限制入境方法包括:
入境处禁止看似是怀孕超过28周而未有前事预约医院的中国公民於陆路入境,卫生署派驻医生及护士协助。
医院管理局制定预约制度与指标,要求各公立医院只同时处理1.2万位非香港居民孕妇,而香港居民孕妇不设上限
医院管理局提高公立医院非香港居民孕妇最低收费,已预约为3.9万港元,未预约为4.4万港元(后来加至4.8万港元),未包括住院费与手术费。
在此之前,医院管理局对非香港居民孕妇收费,单是每天住院费已是3300元,三日两夜收费最少20000元,那时已经收回成本。换句话说,医院管理局的新收费并非单纯为收回成本,而是旨在减少非香港居民孕妇前来公立医院的意欲。
然而,这些措施也同时影响到中港家庭,特别是母亲没有香港居留权而父亲有的家庭,他们与庄丰源的例子折然不同,因为在香港产子的中国孕妇,有八成都是其丈夫为香港永久居民。「准来港妇女关注组」要求政府取消对他们的歧视.
香港人身分危机
香港媒体指内地孕妇到香港分娩,以骗取综援,其主张为这些婴儿是香港永久居民,可以立即享用香港社会福利与及其他资源,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教育开支与其他基础建设,加大政府财政压力,并且会转嫁到纳税人(尢其是中产阶级)身上。2007年5月,香港浸会大学社会系副教授梁汉柱指出,不少相关报导所用的数字都是以偏概全或甚至「创作」的,忽视有关子女并不是天生就是低水平或低学习能力,而是客观因素使他们身处中港分裂家庭,处於客观上结构性困难的成长过程。他进一步指出把这些结构性困难归纳为「个人问题」,是对人本身的不尊重。有关的标题包括:
司法种人祸 综援败身家 (《太阳报》评论)
人口问题变计时炸弹 涌港内地产妇飙18倍 (《头条日报》)
内地孕妇港生子 福利无底洞 (《香港经济日报社论》)
政府的人口政策正正是偏重控制流入人口的水平,包括「专才」与「投资移民」。人口政策支援小组[来源请求]召集人黄绍伦指出:中国大陆孕妇来港产子对香港的行政和医疗系统构成一定压力,而且会带来很多不稳定及无法估计的因素,皆因现时无法掌握这批婴儿将来会否留港发展,因此香港政府很难把有关问题纳入香港长远人口政策上。曾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亦强调任何人都无法估计这批婴儿将来会有多少留在香港生活,而且当这批婴儿在香港生活时,在基於人道原则下又不能阻止他们的母亲申请来港定居。她的论点意味著任何人都完全无法掌握未来几年香港的人口增长,令香港政府无法掌握将来如何分配资源在教育、医疗、房屋和福利上,继而令香港在长远发展和规划上处於被动状态。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亦曾在《明报》评论中指出解决出生率偏低和人口老化的问题不能单靠中国大陆孕妇来港产子,因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已发展国家或地区会用吸引外地孕妇前来产子的方法来增加劳动力。
多次香港居留权争议所引起的都关乎到香港人身分危机,又或者「香港大陆化」。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干事孔令瑜指出,无论人大释法,中国孕妇政策,人口政策,新移民政策,其实都是以钱做籍口,以财政压力制造FUD,以钱去堵住中国内地孕妇,变成认钱不认人的医疗制度与社会风气,最终仍然在政策领域上「香港大陆化」。
申请往香港、澳门定居的条件
1.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申请人需同港澳居民有合法婚姻关系,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子女同行。
2. 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申请人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一方或双方定居港澳地区,身边确无子女照顾。
3. 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和澳门地区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老人”指60岁以上,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料的内地居民;“儿童指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一方在港澳定居,子女为14岁以下内地居民。
4. 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指港澳亲属身边无直系亲属,去世后,需内地子女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产业,对多人共同享有继承权的,只受理一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继承遗产的申请。
5. 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近亲属”指兄弟姐妹)。
等你满了六十岁就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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