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规定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规定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子女配偶。
1.配偶亲属
国家公务员应当严格回避与自己的配偶存在利益冲突的事项,包括财政收支、经济往来和职务安排等。这是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配偶获得不正当利益而制定的规定。
2.父母亲属
国家公务员的父母可以享受到相关待遇和保障,但他们不能参与与其子女有利益关系的工作,这也是一种应回避。例如,在审计、监察、调查等领域,他们不得参与与其子女有关的事项。
3.子女亲属
国家公务员的子女应当依法独立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不能依赖父母或利用与父母的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国家公务员参与与其子女有关的事项,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4.子女配偶亲属
子女配偶是指国家公务员的儿媳或女婿,他们与公务员之间也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国家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切实回避与子女配偶有关的一切事宜。
拓展知识:
1.国家公务员
指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从事行政、审判、检察等职业活动,受国家管理和监督的公职人员。
2.国家公务员制度
是指以国家公务员为主体,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宗旨,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与社会长治久安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3.应回避
指国家公务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遵守一定的工作准则,回避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情况,保持独立客观,维护公正公正。
4.国家公务员的职责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职责包括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服务人民群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