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特点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如下: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即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科目的账户结构;“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借贷记账法的优点为:有利于分析经济业务,加强经济管理;有利于防止和减少记账差错;在账户设置上较为灵活;有利于会计电算化。
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复式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是“借”和“贷”,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等帐户结构,具有防止和减少记账差错、账户设置灵活、有利于会计电算化等优点。
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借方、贷方反映会计要素数量变化的增减性质则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质的账户,借贷方所登记的内容不同。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不同性质的账户,借贷方所登记的内容不同:
1、在资产类账户中,它的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2、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正好相反,其贷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借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应在贷方。
3、成本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账户的借方记录费用成本的增加额,账户的贷方记录费用成本转入抵销收益类账户(减少)的数额,由于借方记录的费用成本的增加额一般都要通过贷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没有余额。如果有余额,也表现为借方余额。
4、收益类账户的结构则与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额记入账户的贷方,收入转出(减少额)则应记入账户的借方,由于贷方记录的收入增加额一般要通过借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也没有期末余额。如果有余额,同样也表现为贷方余额。
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1、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2、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3、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