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产业就是知识产权?
参考别人的回答:
IP很明显是个名词短语的缩写,但老实说,第一印象会想到互联网IP地址,其次有人想到Iphone的缩写,万万不会与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联系到一起,但就是这么不普罗的名词缩写,如今也走起了风靡路线,大有“你有,我有,全都有”的趋势,娱乐布局也少不了IP一拼,话说不就是一无形的文化资产,却活生生将这个词炒成了热门,不过是资源一件,却硬生生将价值膨胀,IP就是IP,少点儿噱头,成不成。
IP=招牌
游戏改编成影视作品如《仙剑》系列;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如电影《小时代》;漫画改变成电影如《十万个冷笑话》;海外作品改编如翻拍韩国电影《奇怪的她》的《重返20岁》;综艺就更不在话下,韩综引进风靡2014年电视荧屏,其中拍成大电影、衍生小游戏的不在话下,而这些原版就是所谓的IP。
这样的举例说明要比书面的文字解释更直观,那是不是就可以把IP理解为版权呢?也不尽然,仅仅是理解成版权略显片面,可以说文化娱乐产业IP就是自成品牌,而品牌价值是会随着经营而改变的,所以不是一笔版权费就能等同于一个IP的价值,只能说IP的拥有者借你它的金字招牌在你家门前挂两天,而IP拥有者就如同地主,大可坐等收钱。
IP=内容
大大小小的IP,归根结底不就是大家所倚重的内容吗?内容为王的时代,好内容难得的时代,大伙儿引进了个专业词儿,IP。就像跑进外企,每每中文中夹杂着几个英语单词,确实洋气,但本质没变。
文化娱乐产业包括电影、电视剧、综艺、小说、游戏、周边产品等,只要其中一项内容形式形成品牌价值,其余衍生产品也就依次蔓延,照实了说,IP就是小说、剧本、游戏、模式这样的内容源。如今日益注重自制内容的视频网站也无非是想自立招牌,自产自销,用别人的内容还要交租金,到头来还仅得个使用权。
IP变现=产业链延伸
其实谈来谈去,到头来都归结到怎么变现的问题上,正如视频网站有再美的蓝图,外界关心的只是它的财报何时盈利。而IP变现的过程就是一个文化产
业链贯通的过程,当一个IP在一个领域崛起,要变现就要将其庞大,衍生到其他领域,进行二次、三次接二连三的创作,从一个IP发展成一个IP体系,从一个品牌发展成一个品牌集群,整体就是一个品牌与其衍生产品一起建队发展影响力。
但也不是所有“IP变现”都能获得成功,好内容也要有好团队运营,此前韩寒的小说《一座城池》在改编成电影之后票房惨淡,郭敬明《小时代》的电视剧也远远不如电影受关注。从这两个例子的共同点可见,就是因为缺少核心关键人物韩寒与郭敬明的介入。“变现”少不了与粉丝经济搭边,想让粉丝为IP的衍生产品买单,除了内容的影响力,IP的核心也是多多益善,如《奔跑吧兄弟》首期邀请韩国原版的明星参与,其后还做了韩国专场,助其快速积攒人气,所以产业
链不是复制延伸就够的,IP源的裙带效应需要嫁接一用。
IP产业链=反哺
正如开头所说的,IP的价值不是固定的,随着经营会有变化,如果经营有加,价值自然不断攀升,同时更能形成反哺现象。《仙剑》游戏迷会因为游戏本身而去看影视作品,而没玩过游戏的影视迷也可能因为电视剧而进入《仙剑》的游戏世界,可以说,对游戏的二次创作,不仅为影视作品奠定了粉丝基础,同时电视剧粉也反哺了游戏粉,一来一回,品牌的无形资产也在无形间壮大,多几次衍生创作,便是在为IP增值,可见,产业链不是单行道,顺流逆流都能行,IP价值全培养。
不介意你用IP取代“内容”这个通俗的表达手法,但拿IP出来忽悠大众就不厚道了,让人不明所以,云里雾里。所谓的优质IP,说白了不过是好内容,深凿一下优质内容的开发,创作,变现,反哺来得更有意义。
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意思是知识产权(全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现在已经是IP时代,一个名字,一个电影,一首歌曲,一个款游戏。目前尤其是游戏IP时代最为盛行,一个优质关注度高的电影,电视剧都会有同IP游戏诞生。
2、另外一个含义是IP地址,
IP地址是指互联网协议地址(英语: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又译为网际协议地址),是IP Address的缩写。IP地址是IP协议提供的一种统一的地址格式,它为互联网上的每一个网络和每一台主机分配一个逻辑地址,以此来屏蔽物理地址的差异。目前还有些ip代理软件,但大部分都收费。
2、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3、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说明: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互联网公司如:腾讯、阿里等,也将其简称为IP。
仅贡献一下自己的几点思考。
1. 知识产权背负着技术和法律双重属性,根本上运用于商业。在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革命性爆炸式发展的环境下,给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及其产业的发展不断带来挑战注入活力,热点问题和新的发展不断涌现。
2. 典型的,NPE以及专利海盗问题,它对业界提出的主要疑问有,现有的专利制度是否适于软件等技术的保护? 现有制度是否还能保护技术进步?是不是对专利的保护力度过大了?是否需要制度的变革来解决问题?标准必要专利问题也对制度和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疑问,而且显得更明确,在科技越来越呈现复杂性和开放性的发展趋势下,以后的路该如何走?这可以归结为对制度的挑战。上述两个问题还在另外一个方面提出了挑战: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的创新。
3. 就制度挑战这一方面,短期内,比如未来十几年二十年,可能还不会有根本性的变革,之后就很难说了。短期内,这几个趋势应当是较为明确的:发达国家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过度,保护力度应向总体宽松来调整,对知识产权质量方面的授权标准会有提高,而不发达国家则相反;各国制度会向更统一更接轨的方向发展;制度会更复杂。相应,更国际化、专业性更强,是对从业人员的大方向上的要求。
4. 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的创新会对知识产权产业更有塑造力,更考验我们的智慧和知识结构。近年来的商业模式创新,除技术支撑和驱动之外,还呈现跨界发展的明确趋势。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在这方面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其需要的不是简单的跨界,而是深度专家级的跨界和相应知识经验的融合。也就是说,如果还是作专利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答复审查意见,可能不会有太丰富的变化,但如果是与企业商业运作深度结合,就需要有跨知识产权、某行业、金融、贸易等领域,且在多个领域有深度认识和经验的专家,无论是做知识产权咨询还是经理人,或是新出现的某个知识产权产业中的职业。
5.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因素。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和产业的发展绝不是简单的与西方主导的制度去接轨。在这方面,中国与西方国家会有复杂的搏奕、交换、作用与反作用,这是由中国独特的体制、文化以及巨大的体量、渐强的实力来支撑的,中国会与世界更接轨,但会有自己特色的体制和运行方式,会产生可能今天我们难以想象的结果,世界也会受我们这方面的影响。所以,从业者具有中国经验绝对是一个巨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