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有哪些
以北京市为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实行指标管理的通知》:
一、非规模居住区按以下规定配建公共服务设施,
(一)居住人口3000-5000人的居住组团.按居住小区指标配置托幼园所、卫生站、综合便民店、居委会、综合服务站、自行车存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及必要的市政站点,酌情安排第三产业设施。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八1300-1500平方米;
(二)居住人口1.5万-3万人之间的居住区.按居住区低限指标(每项100平方米/千人)设置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和集贸市场.形成扩大小区级购物中心;其余项目均按小区指标配置。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人2760-3300平方米。
二、地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以下规定设置:
文化活动中心(建筑8000-1万平方米.用地0.5公顷)、购物中心(建筑4万-6万平方米.用地2-2.5公顷)和体育场(馆)、综合医院、敬老院、残疾人托养所、市政管理机构
以及消防队(用地0.6公顷)、巡警队(建筑面积1000-1200平方米.用地0.45公顷)、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建筑2000平方米。用地0.2公顷)、公交场站(建设500平方米。用地0.5公顷左右)地区公园(用地3公顷以上)和公共停车场(用地0.3公顷)等。
总指标:建筑面积每千人1000-1200平方来。用地面积每千人1360-1500平方米。
扩展资料:
社区配套还有小项目
社区可以配有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政所、邮局以及电话局,社区服务可以配设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自行车存车处、残疾人康复托养所等。还有,每4500人应建一处占地50平方米的公厕,每千人将拥有10平方米的公厕建筑面积。
在规划居住用地时,其居住人口如果达到居住小区级的(1万至2万人),其配套公建项目要比居住区级的(4万至6万人)配套标准相对低一些,比如教育指标,在居住小区内没有要求建高中类学校,而在居住区内要求建;文化体育类指标要求有会所以及文化广场就可以了,金融邮电类没有要求设置银行分理处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和讯网-你家的小区 该有什么配套
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