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房屋可以买卖吗
完全可以交易的,可以提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相应的细节,等房产证下来,再按照签好协议交易过户就可以了。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2、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3、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4、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5、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扩展资料: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户
完全可以交易的,可以提前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相应的细节,等房产证下来,再按照签好协议交易过户就可以了。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2.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3.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4.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
5.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6.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网签合同,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