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团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第十一条,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扩展资料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改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由机要或机要邮政转递。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党组织关系转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
就是把组织关系转走另一个地方。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团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第十一条,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扩展资料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1)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指定专人以毕业班级为单位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一班一信,抬头写“校党委组织部”),然后附上该班级所有转出毕业生党员情况。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指定毕业班1名毕业生党员将开出的介绍信连同毕业生党员情况附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
(3)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具的介绍信及毕业生去向情况再开具从我校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人一信)交毕业生党员。
(4)毕业生党员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交给就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不得滞留或丢失。如介绍信需更改内容,须在有效期内来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超过有效期或丢失介绍信造成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责任自负。
(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详见本书“办事指引”中“如何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共青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由毕业班团支部负责人将《团员证》收齐,集中到校团委办理。
毕业事项去线下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有哪些注意事项来康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