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院校的校长和院长级别分别是什么?
省属本科院校的校长是正厅级,学校下面的院长是正处级。
中国大陆大学行政级别的划分:
副部级:985高校中的三十一所,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
厅局级:除去32所副部级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
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
独立学院有公办民助的性质,级别一般应该是副厅级;民办高校一般不看行政级别。
扩展资料
副部级高校名单
北京区(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区(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东北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陕西区(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区(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江苏区(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区(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区(2所):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副大军区级)
安徽区(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区(1所):厦门大学
广东区(1所):中山大学
浙江区(1所):浙江大学
四川区(1所):四川大学
重庆区(1所):重庆大学
山东区(1所):山东大学
甘肃区(1所):兰州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行政级别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校长(学校行政部门的负责人)
高职高专的学院的院落长是副厅级,下面的院长(系主任)是副处级。
国家部委直属的高校是国家确定的副部级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副部长级。与其他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任命方式不同,副部级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命要经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的任命程序,以体现国家对这些学校的重视。
国家部委直属的副部级大学有31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同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剩下的一般本科院校是正厅级,专科院校为副厅级。
2021-02-26
只有31所985类大学的党委书记和校长高配,由中共中央任命,归中组部管理,除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为正厅级外,其余党委委员、副校长一般为副厅级。学校仍是正厅级单位,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院长均为处级。
省属本科院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属于正厅级,副书记、副校长属于副厅级,如果是正厅级,一般会标为(正厅级),部分省属高校在筹建、改建或合并期间,党委书记或校长可能会由本省副省级干部兼任(省委宣传部部长、高校工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或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学校仍旧是正厅级单位,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均为处级。
2017年,山东启动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改革试点。试点院校改革后,二级学院及领导人员不再保留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