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外汇管理局新增预收货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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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
2、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
3、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
4、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
5、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6、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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