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成交的原则中有没有“数量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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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
2020-01-09 · 上市券商 股票投资理财 安全顾问
国海证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在2001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是广西区内成立的第一家可从事综合类业务的全国性证券公司。2011年8月,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市,14年经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类A级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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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股票成交的优先原则,简单来说的意思就是首先是,价格优先原则,其次时间优先原则,它不存在成交量优先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这一原则是表示: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的,先申报者会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了以上所述的的优先原则以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表示: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按中介经理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理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理人组织抽签决定。
  价格越高,就会越优先成交,如果一支股票突然有大笔买入,而且不停的买入成交,而你又非常看好它的话,那么你可以挂股票涨停价格,这个时候,系统会对出价不低于卖一的价格进行排序,那么因为你的出价最高,所以会优先处理你的订单,但是成交的价格是卖一的价格。
  打比方说,如果11:35之前卖一9.1元的价格没有成交,那么甲的委托9.2元买入100股就会成交,而且成交价格是9.1元。然后当乙于11:50以9.5的价格进行委托买入100股的时候,如果此时的卖一价格不大于9.5,那么就以当前的卖一价格成交,如果卖一价格大于9.5,那么就等待有人主动以低于卖一的价格卖出。任意一个时刻,谁的价格最高那么优先成交;同样的价格,谁的委托时间越早谁的委托就会优先成交。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95郭逗比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9-10-15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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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的人:3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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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数量优先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就是指谁的出价(或递价)越低(或越高),谁就有优先出卖(或购买)的权利。在证券交易所里,一般出价最低的卖方和递价最高的买方能优先达成交易。
  (2)时间优先原则。就是指在经纪人的出价(或递价)都一样时,以谁最先提出出价(或递价)为最先成交的标准。
  (3)数量优先原则。就是指在经纪人的出价(或递价)都一样,而且报出价格时间也一致时,则应采用数量优先原则,即谁购买(或出售)的数量最大,谁就有优先的成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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