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是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石之一,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
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强调指出:“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
这个论述,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明确了这一问题是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系统阐述,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扩展资料
十三大之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相关发展:
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指出,正是基于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认识,党的十五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
党的十六大指出,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内容: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并制定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一切从实际出发,我国最大的实际是: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是:我国已是社会主义社会,但我国的社会主义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国改革的性质是: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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