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可以自建房吗?
2019-08-09 · 住宅在线为您提供农村别墅一站式建房服务。
按国家政策,只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盖房的。城管为什么不让盖房?如果对方是故意为难,可向其上级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果是属于以下几种情况,那么不让建房就是合理的:
1、违法建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在这次土地确权过程中发现很多农房建设并未经批准,“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占等违法现象也很多。以前可能因为法律不完善等原因,对种种违法建房行为管理并不到位,但现在各地在宅基地审核方面是越来越严格了,违法建房肯定是不允许的。
2、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
也有朋友向我们提问说我有宅基地证,可是为什么也不让建房。这里我们说个例子大家就都明白了。
市民陈女士打电话向记者反映,自己有宅基地使用证。但是当陈女士近期想回老家盖房子的时候,当地村委会却不让盖。即便是陈女士向村委会出示了宅基地使用证,对方还是不让盖。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当地国土资源局。该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陈女士现在想盖房子肯定是不可以的,因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两年以上没有恢复使用的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的宅基地,土地是要收回的。
该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道,“如果当年宅基地批下两年之内,房屋就建好了,那肯定没问题。但是现在过去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盖房子,国家也不能一直等着,闲着这块地。所以,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这块土地就要被收回,即使手上有那本宅基地使用证,也不好使,不能再建房。”
3、宅基地不够分
上面我们提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家庭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占等现象,这可能就导致当地的宅基地短缺,有些村民可能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也是没宅基地可分的,所以就不能建房了。
目前部分地区开始统一规划建房了。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当中也指出,要“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
4、不符合乡镇规划
农民建住宅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已经纳入规划,那也是不允许建房的。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凡是当地政府没有统一规划建房的,村民即可以自行建房。因为房屋是定有所居的最基本条件。
有统一建房规划的地区,由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