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征地时政府和征地办的告知函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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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办是政府设置的处理征地事务的办公室,就是政府的一个征地代言人。
在行政法律上称作行政委托(不全是这种法律关系)。
我们谈法律效力位阶的时候,多是因为两份规范性文件出现了不一样或者完全矛盾的规定或内容。
而在具体某个征地事项时,同一时间段几乎不会出现政府告知的内容和征地办的不一致情况。
说白了,政府运作方式就是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具体负责的办公室发出,对于总体规定的事项,有可能直接以政府名义发出,而具体事项都是由相关办公室发出。
就效力上讲,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你问具体问题,建议上传具体告知函图片,以方便判断。
在行政法律上称作行政委托(不全是这种法律关系)。
我们谈法律效力位阶的时候,多是因为两份规范性文件出现了不一样或者完全矛盾的规定或内容。
而在具体某个征地事项时,同一时间段几乎不会出现政府告知的内容和征地办的不一致情况。
说白了,政府运作方式就是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具体负责的办公室发出,对于总体规定的事项,有可能直接以政府名义发出,而具体事项都是由相关办公室发出。
就效力上讲,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你问具体问题,建议上传具体告知函图片,以方便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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