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译:按照十分之一的税率(10%的税率)向民众征税,原本以善待,体恤(民众)为宗旨,(很多)官员和小吏遵从(税法,但)执行(税法过急,不等民众取得收入就收税,这是)驱赶民众(通过)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实施抢劫等手段取得收入缴税,或直接叛乱,拒绝缴税),不是(让国家)长治久安(的百年)大计。
本文节选自《金史卷一百0五 列传第四十三》中的范拱传部分。原文为“豫以什一税民,名为古法,其实裒歛,而刑法严急,吏夤缘为暴。民久罹兵革,益穷困,陷罪者众,境内苦之。右丞相张孝纯及拱兄侍郎巽,极言其弊,请仍因履亩之法,豫不从。巽坐贬官,自是无复敢言者。拱曰:「吾言之则为党兄,不言则百姓困弊。吾执政也,宁为百姓言之。」乃上踈,其大略以为「国家惩亡宋重歛弊,什一税民,本务优恤,官吏奉行太急,驱民犯禁,非长久计也」。豫虽未即从,而亦不加谴。拱令刑部条上诸路以税抵罪者凡千馀人,豫见其多,乃更为五等税法,民犹以为重也。"
原文大意是刘豫(金国灭宋国之后立的大齐国皇帝)实施10%的税率征税。名义上是古代税法,实际征税很急,而且(对不交税的人)实施严峻刑法。官吏们利用恶法,更加残暴。而(原宋国)民众长期受困于兵火,更加贫困。很多人(不能缴税)收到刑事处罚,范拱认为当政者必须担当,所以上书刘豫要求减税,刘豫不听,但没有责怪范拱,范拱又要求各路上报因无法缴税触犯刑法的人,(竟然达到)1千人,刘豫见犯人过多,就变更为5级税率,但民众仍然认为税率过重。
不知提问者是需要翻译成中文还是英文?若需翻译成英文,可追问,我再来答!希望能帮到你!
2019-01-02
十一税,汉代以来一种税率。
向百姓征收十一税,本来应该优待抚恤,官吏相反急征暴敛,逼迫百姓犯法,这不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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