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我在公司上班有4年了,一直没有交社保,不知道怎么办
前几天,跟老板谈过社保问题,老板回答我们社保在工资里面,本来工资就低,除了社保,剩的就不多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这点工资怎么能养活一家人,老板太黑心了,整个厂的普I工都...
前几天,跟老板谈过社保问题,老板回答我们社保在工资里面,本来工资就低,除了社保,剩的就不多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这点工资怎么能养活一家人,老板太黑心了,整个厂的普I工都没有买社保,上海市永膳餐饮管理,地址,嘉定区,安亭镇,方泰,宝安公路4788弄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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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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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第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第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第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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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司没有给你交社保,根据劳动法你可以去相关部门告他,你也可以提醒老板,如果你再不交的话,你说我就要告他或者是离开这个公司,不要在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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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交社保。你可以与老板协商,如协商不妥,你可以到仲裁起诉,律师会免费为你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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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局起诉,他马上给你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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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单位筌签了一分合同,单位没解除劳动关系,就把我交给了第三方接管一年又收回,又交另外第三方接管,所以就一直到4年没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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