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总制院下设什么、主要职责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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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年(元至元元年),元朝设立了总制院,既管全国佛教事务,又兼管吐蕃事务,由八思巴统管。1288年(元至元二十五年),总制院改为宣政院,该院设有院使、同知、副使、佥院、同佥、院判、参院等官员,下设大都提举资善库、大济仓、兴教寺等机构,并在吐蕃设有行宣政院;因都功德使司和宣政院都由帝师领导,该使司被并入宣政院。宣政院的官员僧、俗并用,元朝对宣政院极为重视,一般都派皇室中的重要人物出任宣政院使,而该院的第二号领导人则由帝师推荐的僧人担任。此外,元朝的礼部、兵部也负责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其中礼部主要掌管“朝会”事宜,设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官员,下设同文馆负责接待边疆各族来京朝觐、进贡的使者;兵部则主管全国的驿道、屯田等事务,边疆地区的此类事务也归兵部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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