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2019-04-16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现实问题
庞某是一名保安公司的保安员,被保安公司派遣到某夜总会从事保安工作。一天夜里,庞某遇上了喝醉酒的顾客熊某,熊某借着酒劲正在夜总会大堂里大吵大闹,庞某上前劝阻,熊某非但不听,还推搡庞某,庞某一怒之下给了熊某一拳,把熊某打翻在地,导致熊某手臂骨折。熊某向夜总会提出索赔,但夜总会认为庞某不是其员工,打人是其个人行为,不同意赔偿。那么,法律对此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律师解答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是为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工作,接受用工单位的指示和管理,同时由用工单位为被派遣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所以,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应当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工作人员方面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则案例中,庞某接受夜总会的指挥,为夜总会工作,其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夜总会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