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休息时间,学校要求老师义务看学生午休,合理吗?
以前是没有老师中午值班这一说的,午饭过后,老师们要么在家休息,要么在办公室休息,改作业。这段时间,也是孩子们尽情玩耍的时间,有下棋的,看课外书的,当然更多的孩子们是追追打打的,整个校园就像热闹的街市。随着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越来越重视,中午这段时间如果任由学生自由活动,学生在一起追追打打安全风险太大。于是,很多学校都安排了学生中午时间午休或者自习,以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安排了午休,自习,如果老师不在场的话,纪律很难保证,孩子们还是会追打吵闹,还是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因此很多学校在中午的时间都安排了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轮流值班。我们学校从几年前开始,就安排科任老师中午轮流值班,看学生午休或者自习,而且责任到人。
中午时间按理来说应该是八小时之外的,是老师和学生的休息时间,教育主管部门也并没有明文规定这段时间应该组织学生自习。学校组织中午自习,安排老师加班,但却没有经费保障,有的只能象征性的补几块到十来块钱一天,有的学校干脆不发补助,要求老师讲奉献,义务劳动。
从学校方面来说,中午时间安排午休,自习,要求老师到班上加班看学生也是无奈,因为安全责任重如泰山,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一票否决,不仅影响绩效,还可能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从老师方面来说,对中午时间的加班颇有微词也可以理解,毕竟中午是休息时间,老师上午上了一上午班,中午也需要稍加休息,调整,来应对下午的课程。当然,如果一定要加班,至少应该有相对应的报酬,长年累月义务劳动的确有点说不过去。
很多人觉得,老师谈钱就是庸俗,就是没有觉悟。但是我要说的是,教师只是一个职业,老师们靠着这份职业养家糊口。工厂企业,要求员工加班也是需要发加班费的,这样才能体现多劳多得。要说奉献,我认为基层老师还是讲了很多奉献的,什么普法宣传,扶贫上户,创卫劳动……基层各单位的工作,但凡需要人手,只怕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老师了。
在城区很多学校,中午时间并不安排学生午休或者自习,但是中午不到时间校门不开,要求家长按照时间点把学生送到学校,或者在校外托管机构自习,休息。这样,学校方面安全风险比较小,但是给家长带来比较大的麻烦,而且把学生关在校门外,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大多数老师对学校中午安排学生午休,自习并不排斥,毕竟这是为了学生的安全,没有任何一个老师会置自己学生的安全不顾。老师们腹诽的是中午时间无偿的付出,如果只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还好说,但这是一年又一年,而且既然学校安排了值班,如果这段时间学生出现了安全问题,老师难辞其咎,老师需要承担这段时间学生的安全风险。一方面是无偿劳动,一方面又要承担安全风险,老师们自然不太愿意了。
关于学生中午时间,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是否属于老师正常上班时间,如果是的话,按照正常排班,计算老师课时量。如果不是,这段时间学生的安全谁来监管?用什么方式来监管,既保障学生的安全,又保障老师的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