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理论的系统是谁提出的?
2020-06-14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德政”理论的系统化始于孔子。孔子曾提出,治理国家应该“崇德尚礼”,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他认为前者是强制性的治国方法;后者是儒家所提倡的以“仁”、“忠恕之道”对百姓加以“德化”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办法。因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到了孟子,则把孔子的以上思想概括为两种政治,即前者为“霸”,后者为“王”,并认为王霸之分是儒、法两家的根本分野,其本质区别在于“以力”还是“以德”的不同。但天下的统一靠的是天时、地利尤其是人和,并不是诉诸武力征伐所能成功的。因为,“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侔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即前者是“王政”,后者属于“霸政”,只有用礼乐教化对百姓说服教育,才可称得上“王道”,才能得到百姓的衷心拥护。相反,无论是对内严刑峻法还是对外以武力兼并,都属于“以力服人”,都是“霸道”,因而不足取。孟子在“王霸”问题上的这些见解,得到了后代哲学家与政治家的重视。比如明太祖朱元璋虽然对孟子的“匹夫”之说深恶痛绝,但对其关于“王道”的理论还是服膺的。史载朱元璋曾问大臣许存仁:“孟子何说为要?”许存仁说孟子的学说主要是劝国君行“王道”、施仁政、省刑罚、轻徭薄赋。朱元璋对这一理解大表赞同,说:“孟子专言仁义,使当时有一贤君能用其言,天下岂不定于一乎?”
儒家的另一代表人物荀子对“王霸”的见解虽与孟子不同(他认为二者不是质的不同而是程度上的不同),但他也承认“王道”是“以德服人”,“霸道”是“以力服人”。在荀子看来,最理想的霸主,即使可以放弃领土的扩张,依赖与他国的结盟来建立和保持天下政治秩序,但终究不能完全排斥武力。因为国内秩序的维持和法律的实施,以及维护诸侯之间的结盟,都离不了对武力的依赖。相反,依靠“礼治”的“王”则是不需要依赖武力的。这正是“王”与“霸”的区别之处。可见,在传统儒家的政治哲学中,“霸道”同于武力,成为“力”的代名词。而“王道”则等同于“德化”,是以文化、礼义道德、意识形态等来改变人们的思想,从而实现对天下的统治的。
秦朝的二世而亡给统治者提供了历史镜鉴。自汉代起,思想家、政治家们便以之作为讨论的对象和“崇王道黜霸道”的历史依据。汉初的陆贾、贾谊等,都曾以秦亡为例,论证道德教化为立国之本的儒家命题,并分辨“王道”与“霸道”的主从之别、尊卑之分。到了董仲舒,则进一步从阴阳理论出发,张扬“德主刑辅”这一治国的根本政治原则。他认为“德”代表了“天道”中“阳”的一面,而“力”和“刑”则相当于“天道”中“阴”的一面。正如阳为主、阴为辅一样,“故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阳者岁之主也”。即天子在治理国家时,必须是德为主、刑为辅,也就是说,维持封建政治秩序的最根本办法,在于统治者要自己做出榜样,这样全天下之人才有所效法。所以,只有遵从了“德”与“刑”的主次关系,才符合自然运行的规律,才能阴阳调和,社会也才能长治久安。如果“废德教而任刑罚”,迷信权势、刑罚甚至武力,则是舍本逐末的办法。当然,他也指出仅施行“德治”而不配以刑罚,也将导致阴阳不调,不仅自然界会有灾异之变,相应地人类社会也将君臣失序,政治混乱,道德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