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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是最难受的,没有完整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利的。谈到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了重点。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离婚时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离婚时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处于哺育期,离婚时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以准许。) 若男方能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则应由男方抚养: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女方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果男女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2、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如女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的,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二、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一、离婚时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处于哺育期,离婚时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以准许。) 若男方能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则应由男方抚养: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女方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果男女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2、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如女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的,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二、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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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相关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如下:
第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二、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三、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第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五、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第八、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2018-08-08来源 : 找法网27,501次播放
黄丽榆律师
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黄丽榆。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相关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如下:
第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二、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三、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第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五、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第八、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第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二、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三、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第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五、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第八、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2018-08-08来源 : 找法网27,501次播放
黄丽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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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相关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如下:
第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二、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三、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第四、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五、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第八、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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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时,容易对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
那么男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呢?
首先,男方要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次,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要求把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给自己;
最后,要了解法院判决抚养权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 有以下几种情形,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 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孩子抚养权,法院判决一般会考虑的因素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那么男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呢?
首先,男方要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次,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要求把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判给自己;
最后,要了解法院判决抚养权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 有以下几种情形,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 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孩子抚养权,法院判决一般会考虑的因素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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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男方要想争取要孩子,那首先第一个你应该我有能力抚养孩子,我挣的多,女方你挣的少。另外,孩子有有他在,还有爷爷奶奶能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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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要想争夺抚养权。你必须得抚养了。人家那方女方得得能给你。南方要是有过错女方不给你抚养权,你也捞不着。要是女方有过错。李芳给你就给你了。他不给也不行。得看男方有错的话,女方的意愿是什么样的?不是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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