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是如何回应“王府井狗不理包子报警”一事的?
对于王府井狗不理店此前发布的声明,当事人新浪微博博主谷岳表示,自己的拍摄并无不实之处。他说:“我们拍吃的、拍喝的,有好的体验我发了,有坏的体验我就不能发吗?我只是发我真实的体验,我并没有做错。”对于狗不理声明中所称的“报警”,谷岳说,自己也没有接到警方的任何通知。
据悉,近日,一则探访狗不理包子北京王府井总店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新浪微博博主谷岳对店内包子的品质、服务、价格等进行了点评。一番体验式评价看起来较为负面。
视频发出后不久,新浪微博账号“王府井狗不理店”就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称,该视频所有恶语中伤言论均为不实信息!并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国内主流媒体公开道歉,餐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网络媒体法律责任。不过此后不久,该微博账户就被注销。
扩展资料:
博主发表负面体验视频是否构成侵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对于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认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一般应通过对是否属于以侮辱诽谤等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是否具有主观故意等诸多因素来确定侵权与否。
韩骁说:“据目前披露的信息,该消费者虽为职业拍客,但所披露的信息未作捏造和虚假的陈述,不宜认定为属于侵害商家名誉权,或者商誉的一个侵权行为。”
针对目前也存在一些用户或者竞争对手恶意差评的情况,韩骁指出,商家如果认为对方捏造事实、侮辱诽谤,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维权。
韩骁说:“遇到此类事件,商家有依法维权的权利。首先,他们可以向视频网站进行相应的投诉和申诉,要求商家对这类视频进行下架处理。同时,如果认为确实需要进行相应的维权,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