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份简称是什么?
中国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重庆市(渝)、河北省(冀)、河南省(豫)、云南省(云或滇)、辽宁省(辽)、黑龙江省(黑)、湖南省(湘)、安徽省(皖)、山东省(鲁)。
新疆维吾尔(新)、江苏省(苏)、浙江省(浙)、江西省(赣)、湖北省(鄂)、广西壮族(桂)、甘肃省(甘或陇)、山西省(晋)、内蒙古(蒙)、陕西省(陕或秦)、吉林省(吉)、福建省(闽)、贵州省(贵或黔)、广东省(粤)、青海省(青)、西藏(藏)、四川省(川或蜀)、宁夏回族(宁)、海南省(琼)台湾省(台)香港(港)澳门(澳)。
历史沿革
1949年至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为六个大区。
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个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12个直辖市(南京、重庆、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广州、西安、青岛等)、5个行署区、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个省、1个自治区、14个直辖市、1个地方、1个地区。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3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复成立天津市(直辖市)。
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
1997年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从四川省分立,成立重庆市(直辖市)。
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9年,澳门脱离葡萄牙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