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观有哪些
现代社会的学生观主要有:
(一)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
2.学生具有巨大的学习潜能和发展潜能;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4.学生的发展是一定是全面的发展;
所反映出来的教育意义是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并努力去激发学生的各项潜能。
(二)学生都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难以被模仿;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
所反映出来的教育意义是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能强行把不适合学生的教育方式强加于他们。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学生是独立于教师头脑之外,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学生是一定学习的主体;
3.学生是责权主体。
所反映出来的教育意义是教师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
三、“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学生正处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的指导下不断成长的人。在教育实践中,人们往往忽视学生正在成长的特点而要求学生十全十美。作为发展中的人,学生的不完善是正常的,十全十美并不符合实际。
把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来对待,就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就要允许学生犯错误。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往往从学生目前的表现推断学生有没有出息,有没有潜力。不少人认为学生的智能水平是先天决定的,教育对此无能为力。这些观点是不正确的。
中小学生处于人生发展的特定阶段,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和可塑性。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要对每一位学生充满信心,坚信每个学生潜藏着巨大的发展潜能,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获得成功的。
3.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个别差异性等规律(下文将详细展开论述)。教师必须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活动。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1.每个学生都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每个人由于遗传素质、社会环境、家庭条件和生活经历的不同,而形成了自身的独特性,他们在兴趣、爱好、动机、气质、性格、智能和特长等方面各不相同。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教师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意味着差异性,这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差异、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2.学生是完整的人
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反对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学生全面展现个性的时间和空间。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教师应把孩子看成孩子,而不是成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往往用自己的视角和观念思考和评价学生的想法和行为,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还会伤害学生的心灵。所以教师要学会换位思考。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
教师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和知识强加给学生,否则会挫伤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禁锢他们的思想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实践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正所谓“成长无法替代”“只有学会的,没有教会的”,教师只有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才能使他们明白事理、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获得知识。
3.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学生观的基本内容有:学生是具有独特性的未成年人;学生是蕴含着巨大潜能生成性的人;学生是能动的具有自主性的人。
首先,学生是人。 学生是独立存在的、具有主体性的活生生的人。学生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支配的附属品,他和成人一样具有独立的人格尊严、丰富的情感和独特的个性,其生命具有完整性。他是具有主体性、独立人格、创造力以及独特个性的人。
学生是人,意味着我们必须真正将学生视作具有独立人格、思想感情、主观能动性和认知潜能的活生生的人,将学生真正当人看,在教育中赋予学生以“人”的涵义:在教育中,我们不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而且,还必须将学生视作主动、积极的、有进取精神和创造性的学习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还给学生自由想象与创造的时间和空间,把精神生命发展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学生真正地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人。
另一方面,由于学生是具有独特个性和生命完整性的人,这就意味着在教育中必须要承认和接受学生个体发展的差异性,并将其真正视为人个性形成和完善的内在资源,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除此之外,在教育中我们必须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注意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给予他们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其次,学生是富有潜力的发展中的人。 一方面,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尚待开发,其身心发育还不够完善,需要教育者科学、合理的开发与发掘;另一方面,学生又是已具有一定能力并享有一定权利的主体,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具备行使这种权利的能力,成人不仅不能剥夺或者代替他们行使其权利,相反要给予应有的尊重和适当的保护。
学生是富有潜力的发展中的人,意味着教师首先必须相信每一个学生蕴藏的巨大潜能,自觉地将“让每个孩子都获得成功”作为我们的教育信条,相信、热爱每一位学生,使自己成为每一位学生发展道路上的助燃器和指导者;其次,由于学生是处在成长中的人,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把学生作为一个发展的人来对待,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允许学生犯错误,并努力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最后,学生是独特的人。不是“小大人”。一方面,学生时代是人生命历程中最富生命活力,生命色彩最为丰富斑斓,生命成长最为迅速,最为重要的时段,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成人期”的准备,相反,必须肯定其作为人完整生命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具有的价值;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承认学生有着生动、独特的、成长价值不同于成人的生活和内在世界,理解并尊重学生独特的精神生活、内在感受以及不同于成人的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肯定充盈着纯真情趣、智慧、和谐和生命活力的学生世界的价值。
学生观包括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一、学生是发展中的人。首先,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例如,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顺序性,是一个由低到高,有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具有不可逆、不可越的特点,因而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循序渐进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施教。此外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够搞一刀切;学生的身心发展还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三、学生具有独立意义的人。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责权的主体。
一、学生观基本概念
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看法与认识。
二、以人为本”学生观的内涵
坚持以人为本,需要以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以人为本学生观的核心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1.学生是发展的人。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
顺序性强调学生发展的方向,经历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的发展过程,对应的教学启示是要做到循序渐进。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应充满信心。我们不能因为学生的小错误,将学生完全否定,要看到学生未来的发展潜力,要帮助学生更好的进行发展。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指导下正在成长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
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所以老师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不能割裂学生的完整性。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独特性强调,每个学生都是有差异的,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针对每个人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教育,老师要做到因材施教。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所以,“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实践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第三,学生是责权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