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女方没支付过房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女方从没支付过房贷,离婚后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当然要看买房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买的,就能给你正确的答复了。
婚姻法的规定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双方有平等的消费权。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同时法律还规定,家庭财产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宿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对婚后的共同财产,双方各占50%的拥有权利。
如果婚内男人买的房,是用他婚前的个人财产买的,后期还贷也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还的贷,只要有证据能够证实这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的,该房产的主人就是属于男人的,不因为是在婚内买房就改变了婚前财产的归属性质。
如果婚内男人买房,首付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只要有证据,首付部分就是男人婚前的个人财产。还贷部分是用工资支付的,那么根据婚姻法,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还贷部分男女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如果男人在婚内买房,首付部分用的是在婚姻期间内的积蓄,还贷部分是用男人的工资还的贷,无论在房产证上有没有女人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在婚姻期间内共同出资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各占50%的分割权利。
婚后买房,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婚后财产
根据闵律在实务当中的经验来看,婚后买房,还需要看购房款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且房产证上面又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毫无疑问房子应该算作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针对婚后的还贷部分,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约定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哪怕女方没有用自己的钱来还贷款,女方也可以主张共同还贷部分的对应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而如果是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那么房子肯定是要算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婚后买房,买房的钱是父母出资的。对于这点,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房屋首付,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儿子名下,则房屋的首付部分应当视为是男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对于之后归还的贷款部分,也是按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主张对应的增值部分分割。
所以,虽然是登记在男方名下,也是男方用个人收入支付房贷,但这个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按共有原则进行分割。若不存在可以少分或多分情形,原则上是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