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房子怎么过户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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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的房子怎么过户给一方
1、夫妻双方的房子过户给一方的方法具体如下: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需相互转让房产,需携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结婚证、转让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让属于共有财产的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纳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如需转让原夫妻单方名下的不动产,双方需持身份证、房屋权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转让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1、卖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
1、夫妻双方的房子过户给一方的方法具体如下: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需相互转让房产,需携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结婚证、转让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让属于共有财产的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纳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如需转让原夫妻单方名下的不动产,双方需持身份证、房屋权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转让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1、卖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需要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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