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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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弥补亏损,就是以前年度按税法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该负数中尚未被以后年度盈利所弥补完,且尚在连续5年弥补亏损期限内的亏损。
弥补亏损是我国国营企业发生亏损时,由国家预算或上级部门拨款弥补的部分。国营企业的计划亏损由国家在当月一次或分次拨款弥补;超计划亏损以及经营性亏损,须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国家弥补。
弥补亏损在“利润分配”帐户核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由预算弥补的亏损,借 (增) 记“应弥补亏损”科目,贷(减) 记“利润分配”科目。
无论在纳税年度亏损与否,纳税人都应填制《弥补亏损明细表》反映以前年度亏损在本年度弥补情况,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明细表与主表及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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