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 我来答
名成教育17
2022-06-07 · TA获得超过548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6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71.2万
展开全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在同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
(2)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时,便会产生法律域内效力和域外效力的冲突
(3)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