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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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的法定性,特定的读者性 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文起草者,只是组织的代笔人.公文读者具有特定性.有的公文的读者是特指的受文机关,有的公文的读者,是社会的全体成员.
二、作用的权威性 公文具有代行法定职权的功能,对受文机关在法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具有强制性.
三、效用的现实性 公文主要在现行工作中使用,效用具有一定的时间性.
四、体式的规范性 公文的体式,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体式,即规范体式.
五、制作的程序性 公文从准备撰写到制作成文,都有严格的程序.
二、作用的权威性 公文具有代行法定职权的功能,对受文机关在法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具有强制性.
三、效用的现实性 公文主要在现行工作中使用,效用具有一定的时间性.
四、体式的规范性 公文的体式,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体式,即规范体式.
五、制作的程序性 公文从准备撰写到制作成文,都有严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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