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等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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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军官的军职:
一、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二、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三、正军职:少将、中将;
四、副军职:少将、大校;
五、正师职:大校、少将;
六、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七、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八、副团职:中校、少校;
九、正营职:少校、中校;
十、副营职:上尉、少校;
十一、正连职:上尉、中尉;
十二、副连职:中尉、上尉;
十三、排职:少尉、中尉。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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