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商业银行是否已改为北部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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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10日下发《中国银监会
关于南宁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08 〕405号),同意南宁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广西北部湾银行。2008年10月23 日,广西北部湾银行正式揭牌成立。
自此,南宁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
总股本为20亿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参股南宁市商业银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亿元投资参股南
宁市商业银行,持有南宁市商业银行股份1亿股,占该行总股本的5%。
(详情请查阅2007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于南宁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08 〕405号),同意南宁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广西北部湾银行。2008年10月23 日,广西北部湾银行正式揭牌成立。
自此,南宁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
总股本为20亿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参股南宁市商业银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亿元投资参股南
宁市商业银行,持有南宁市商业银行股份1亿股,占该行总股本的5%。
(详情请查阅2007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参考资料: http://www.stockstar.com/info/darticle.aspx?id=GA,20081025,00163311&columnid=3713,2463,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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