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法2021年新规定有哪些?
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出现了以下新规定。
1、遗产继承应该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开始,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以及林木牲畜、家畜等;
2、如果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能力,那么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3、穗枝如果法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或者虐待或遗弃被继承人,以及有篡改或者伪造遗嘱的行为,那么他将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友族继承。 好族弊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他法规如下: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