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如果是由一方个人行为产生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只包括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或另一方进行事后追认的债务,还包括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蔽正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宏腊悔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局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蔽正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宏腊悔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局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26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