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1、2021年江苏的产假128天,根据我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2、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拓展资料:
1、产假是指在职女性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产假时间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2、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3、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7月20日,关于三孩生育手续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作出权威答复,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
2、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拓展资料:
1、产假是指在职女性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产假时间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2、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3、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7月20日,关于三孩生育手续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作出权威答复,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