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第三批集中供地:溢价15%封顶,首推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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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发布宁波市第三批集中出让项目分布情况,此次集中出让涉及海曙、江北、北仑、镇海、鄞州、奉化6个区,总计38宗,2145.9亩(约143.06万平方米)。

其中,鄞州区16宗、奉化区9宗、北仑区6宗,出让数目位居前三。从项目分类情况中可以看到,本轮出让包括15宗住宅用地项目、1宗共有产权住宅用地项目、16宗安置房用地项目和6宗租赁住房用地项目。

宁波市第三批土地竞拍将于1月18日集中交易。

首推共有产权住房用地

编号为甬储出2021-064号的江北区JB19-04-11(应家保障用房I期2#)地块为宁波市的首宗共有产权住房用地。该地块位于原机电园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应嘉路,西至联群路,北至宝轴路;出让面积为73948平方米,容积率≤2.25。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实行“限地价、限销售对象、摇号”方式,拍卖出让,不设底价。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未达到最高限价的,如地块未设底价,则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如地块设有底价,则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如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拍卖不成交。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线下摇号程序。

本地块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竞得人必须按照政府审核确定的销售方案,定向销售全部住宅给政府审核确定的保障对象。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代持机构按照结算价格8800元/平方米对已完成销售的住宅进行结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满一年仍未售出的住宅,由代持机构按照8800元/平方米收购。

最高溢价15%

第三批集中供地,宁波市进一步完善竞拍规则。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5%),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

此次土地竞拍延续了此前的规则,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参与竞买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的除外。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正式证明。

限制“马甲”公司,保持竞拍的公平性。出让文件显示,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块的竞买(含联合竞买)。

宁波市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因非政府原因仍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宁波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

同时,购地资金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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