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什么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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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体现了国家,集体利益高于个人的性质,表达了是权力和义务的一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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