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把楼道堆满了杂物,我想给它扔出去,违法吗?
和邻居在一起相处的过程中,发现邻居把楼道里面堆满了杂物,对方就想要把这样的一些杂物全部都扔出去,要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即使看到了邻居把楼道里面堆满了杂物,也可以直接向物业进行反应,经过物业的协商可以看邻居究竟要把这样的一些杂物卖掉或者是扔掉。而作为邻居的双方,不能单独考虑和对方起争执,这样日后邻里之间就很难相处。
邻居把楼道里面堆满了杂物
生活中有很多人在居住商品房的时候,尤其是有一些老年人依旧把在农村老家的一些勤俭节约的习惯,都坚持到了大城市里来。但是要知道所有的邻居居住在房子里面,楼道的面积是大家共同所有,不能单独考虑占用了楼道。如果占用楼道而影响了对方走路的情况,对方是有权利选择把这样的杂物全部都扔出去,但是这样也会直接影响了邻里之间的和睦。
把邻居的杂物全部都让出去
再看到邻居把楼道里面堆的全部都是杂物的情况下,只能向通过物业进行反映,毕竟物业是有一定的管辖能力。而邻居之间不能单独出面,一旦单独出面以后,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可能邻里之间相处也会变得越来越矛盾。甚至邻里之间如果没有一个友好的相处,可能邻居之间也会心存歹念,有害别人的心理,所以一定要出于日后的发展所着想,不能逞一时之快。
小区的环境都归物业进行管理
对于每一个人都知道小区楼道里面的面积本身就归所有的业主进行使用,对于同楼层的楼道则是归属于两家人共同使用。如果对方单独选择霸占使用小区楼道的面积,那么跟物业反映,如果反应不通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两家人的事情。应该和邻居讲清,在楼道里面堆放垃圾是不利于安全的,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无权占有、使用、受益或处分他人的私有财产。但根据《消防法》等法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或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情形的,可以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进行维权。如果,投诉内容属实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