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对小车年检有什么规定
1、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2020年11月20日起,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
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2、费用上涨:一些地区的年检价格被调整至290元;
3、车辆“通检”:车辆年检将实现全国“通检”,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均可在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车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4、临时延期:疫情阶段,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大多数车主都没法出门。所以在这一段时间内需要参加年检的车主,可以适当延长年检的周期,最多可以临时延期45天。
5、标志电子化:今年3月份开始,不少城市开始试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取消纸质车贴,网上可下载电子凭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