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和51%股份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区别,51%为绝对控股,拥有一票否决权,对公司决策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所谓“绝对控股”,就是企业股东中的某一方拥有51%以上的股权比例,能够对企业的战略决策、日常经营决策起到最终决定作用。“绝对控股”体现了一种企业主对企业产权及经营绝对操纵权力的意志和诉求。从狭隘的企业主个人权益来看,“绝对控股”能使企业主拥有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能够保证企业的姓氏永远不变,能够保证企业永远按照企业主自己的意愿发展。正因为这样,“绝对控股”成了绝大部份中国企业主的深层次思想观念。但是,“绝对控股”也具有的极大的危害性:
第一、限制企业规模:由于企业主绝对控股,使得想大举购买企业股权的外来投资者无法进入,从而限制了企业的规模,使得企业长期处于一种小规模缓慢发展的状态。
第二、个人决策机制:企业主拥有绝对控股权,往往会产生一种企业主一权独大、一手遮天、独断专行的企业文化。在这种文化中,企业主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很难听得进他人的意见,企业缺乏民主监督机制,这样,企业在一系列重大决策过程往往会出现重大失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