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一定要自己去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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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一定需要本人去。档案提取在有提档函的前提下,可以找人代办。
一、提档案的条件手续如下:
1、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陪尘案商调函”。
2、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以为找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既可转移;而户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单位,如唯衡私营、民营等小型单位,可以聘用,但不能给解决户口问题。
3、暂时动用档案,之后再还回。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
法律依据:《中华芦山禅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伯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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