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方式
法律分析:1、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抵押的担保方式。其中,作为担保的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而且在抵押物被抵押后,不影响借款人对抵押物的使用权,但是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可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权利凭证作质押申请贷款。但在使用质押担保的时候,借款人必须注意两点:质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借款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3、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作担保。不过从目前来看,选择这种担保方式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人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另外并不是所有的保证人都满足银行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