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立二等功的待遇
法律分析:二等功是对军队内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等级中的一级。
二等功的待遇主要包括:
1、荣誉方面。
2、晋升与提职以及工资待遇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此外,立二等功的,增发15%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第九十四条 平时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第九十五条 战时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三等功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