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完了交警不给驾驶证
法律分析:交警不给的,你可以找交警的领导投诉,也可以找交警的督察投诉。
还有个办法,就是到网上查一下你的驾驶证处于什么状态,要是正常状态,你可以拿着身份证和一张照片,到车管所或者交警队办大厅,直接补办一个新的驾驶证,就说原来的丢了。交10元工本费就直接补办了。当场就可以拿走。
如果交警在网上锁定了你的驾驶证,那就不能补办了,只能通过投诉把驾驶证要回来。并解除在网上的锁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