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商品经济发达的表现是什么?
1、生产力得到提高。
在农业方面,犁、锄、杈、镰、水车等生产工具已十分完备,铁器工具的数量明显增加,质量也有了提高,并得到更普遍的推广。从《农政全书》的记载看,当时的农业生产技术,不论在耕耘、选种、灌溉、施肥各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经济作物多样化。
在明代,河北、山东、河南、两淮之间已普遍种植棉花。烟草在明中叶后从吕宋传入,很快便推广到福建、广东以及长江流域等地。农业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日益扩大,不仅使一些荒废的土地充分被利用,而且直接为手工业生产提供了丰富原料。
3、手工业不断发展。
冶铁铸铁和制瓷业有了发展。当时全国产铁的地区共有100余处,在河北遵化、山西阳城、广东佛山、福建尤溪等地也出现了规模较大的冶铁铸铁业。铁炉用盐泥砌成,并用煤炭为燃料。遵化的铁炉深一丈二尺,每炉能熔矿砂两千多斤。
商品经济的产生:
商品经济最早产生于第二次社会分工即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并进一步扩大,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时出现了商品经济的重要媒介——商人。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商品之间的交换主要由市场调配时,这种社会化自由市场进行资源调配的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
人身依附关系的松解明代社会尽管依然维持着鲜明的贵贱等级结构,但与前代相比,已有了十分明显的进步和变化。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人身依附关系的松解。这既体现在平民与国家的关系上,更体现在地主与佃农和雇工的关系上。导致此种变化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商品经济对社会经济生活领域日益深刻的渗透,无疑是最重要的原因。
明代前期,朝廷通过严密的户籍管理对平民百姓实施严格的约束。无论是行之于乡村的里甲制,还是行之于城市的坊厢制,都是以丁户为基本的编制单位,农民因为要按照人丁多少负担相应的差徭,所以不准随意脱籍迁徙,这给他们自由择业带来很大限制。
至于被编入匠籍的手工业者,社会地位比一般民户更为低下,不惟不能自主择业,人身也受到朝廷严厉控制,对国家的依附性很强。明代中叶以后,官府对平民百姓的控制偏重于赋税征收和社会治安,而赋役征收随着“一条鞭”法一类的制度改革的进行越来越倚重于土地,因而官府加强了对土地的控制而放松了对丁户的控制,正如顾起元所说:“今日赋税之法,密于田土而疏于户口,故土无不科之税,而册多不占之丁。”这样,对于明初特别强调的“丁业”方面的限制也就趋于松弛,平民百姓获得较多的人身自由,有利于职业选择和变动。
受到国家人身束缚很严的手工业者,在明代中期以后也获得越来越大的自由。成化、弘治时期,朝廷将强迫轮班匠亲身到指定地点服役逐步改变为纳银代役,无力纳银者则允许亲身服役。到嘉靖末年,轮班工匠一律征银,朝廷以银雇工。身隶匠籍者可自由从事工商业,也可从事农耕,人身束缚大为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