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音乐的12个表现要素分别是: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曲调,节奏,和声,以及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织体,音色。
一、曲调:曲调也称旋律。高低起伏的乐音按一定的节奏有秩序地横向组织起来,就形成曲调。
二、节奏:音乐的节奏是指音乐运动中音的长短和强弱。音乐的节奏常被比喻为音乐的骨架。
三、和声:和声包括“和弦”及“和声进行”。
四、力度:音乐中音的强弱程度。
五、速度:音乐进行的快慢。
六、调式:音乐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关系连接起来,这些音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构成一个体系,就叫调式。
七、曲式:音乐的横向组织结构。
八、织体:多声音乐作品中各声部的组合形态。
九、音色:音色有人声音色和乐器音色之分。
扩展资料
声乐作品又可根据其形式、风格的不同分成歌曲、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歌剧等不同体裁。歌曲是一种小型的音乐体裁,包括民歌、艺术歌曲、通俗歌曲、儿童歌曲等。
从形式上可分成独唱、对唱、合唱、齐唱、联唱等。说唱音乐是指曲艺音乐而言,包括单弦、大鼓、清音、评弹、数来宝、琴书、二人转、道情、渔鼓等。
戏曲音乐指京剧、豫剧、越剧、花鼓戏、采茶戏、黄梅戏、评剧、汉剧,以及其它的地方戏的音乐。歌剧音乐也是一种戏曲音乐,但不象戏曲音乐那样有固定的程式和传统的唱腔。歌剧音乐是作曲家使用民族音调和富有时代色彩的音乐语言创作的戏剧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