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在哪个部门做
劳动能力鉴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劳动能力鉴定发生在工伤认定之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比如:工伤认定书、医院病历、检查结果报告单、鉴定人员的身份证件等。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将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的专家列入专家库中,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备用人选。
省、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医院,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者设立劳动鉴定中心,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但应当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